一、案情介绍:
2013年5月13日13时35分许,梁XX驾驶某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佛山市顺德容桂格兰仕对开处时,与行人王俞霖发生碰撞,造成王俞霖受伤的交通事故。依据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梁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俞霖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三个月,王俞霖经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交通事故八级伤残。经我所查明,梁XX驾驶与所有的肇事车辆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下称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2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二、本案重难点解析:
本案经我所代理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方主要对原告王俞霖的伤残等级有很大异议。因王俞霖自身原本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此种病变对于关节功能有一定影响,而本案中,王俞霖构成伤残主要因为右下肢的活动功能丧失。因此,大地保险公司在庭审答辩中认为原告王俞霖的伤残程度仅能构成九级伤残,同时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综上,本案的重难点为查清王俞霖自身患有的疾病是否达到了影响其伤残等级的程度。
三、案件结果与委托人反馈
本案代理律师根据我所多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同时又就本案中涉及到的相关病理及伤残评定细则进行了多方了解与求证,最后向法院提出,原告王俞霖本身患有的疾病并未对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构成影响。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裁决,驳回了大地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同时判令大地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王俞霖人民币22万余元。得知这一结果后,委托人王俞霖及其家属非常感激,因为这笔赔偿款对他们来说万分重要,这不仅可以偿还之前欠下的巨额医疗费,而且还可以保证王俞霖以后的日常生活费与伤残护理费用。王俞霖及其家属动情地说:“贵所是一家专业能力与业务素质非常强的交通事故理赔专家,贵所的律师全都是真正的交通事故资深律师,是你们让我们迅速地拿到了全部赔偿款,你们才是真正的法律卫士与人民的守护神!”在领取赔偿款之后,王俞霖及其家属为表达内心真诚的感谢,特别定做了一面锦旗赠与我所,上面书有八个金色大字:“诚实守信,资深律师”,并同参与处理本案的我所主任与相关律师愉快地合影留恋!